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民生社会

一男子报警处理事故 “剧情”反转查出酒驾

2019/07/18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郭爽)一起看似普通的刮擦事故,警方出警到达现场后,剧情却发生了反转。近日,兰溪市公安局接到一名冉姓男子的报警电话,由此引发的后续让人啼笑皆非。

  冉某在电话中称,在溪西沃尔玛超市停车场出口,自己的车与另外一辆轿车发生刮擦,请求处理。接到报警电话后,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到达现场后,交警发现报警人冉某一身酒气。对此,冉某解释道:“车是我老婆开的,她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冉某特意强调的话,让交警起了疑心。

  经过现场调查及查看监控,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的并非冉某妻子,而是冉某本人。在铁证面前,冉某无法隐瞒,承认了是自己驾驶的轿车。交警随即对冉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4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相关程序,交警扣留了冉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带至兰溪市人民医院抽血。经金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冉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冉某将有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冉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同事一起喝酒到了凌晨。酒局后,冉某打算让没有喝酒的妻子开车。“她开车技术不好,我就想着我自己先从停车场开出来,等开到横山路空旷一些的地方,再让她开……”但让冉某没想到的是,他刚开出停车场,在倒车过程中与后方来车发生了碰撞。就这样,冉某报了警,反而暴露了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车辆只要在可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上发生移动,即构成酒驾,希望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编辑:汪雅婷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
举报电话:0579-88899327、13967909866;举报邮箱:3786580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