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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兰溪简化特慢病审批流程

2019/07/10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叶旭萍)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兰溪医疗保障局积极响应“一件事”全流程改革,简化特慢性病审批办理流程,大大缩短了患者的审批等待时间。看病同时就能进行特慢病评审,再也不用“记日子”。

  据了解,过去,特慢病审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评审,较为不便。现在,根据相关规定,特慢病审批采取就诊专家直接评审模式,患者在就医时,由就诊医生(即具备评审资格专家)当场作出评审、出具结论,实现特慢性病种随时评审。

  据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过去,特慢病审批材料需由患者自行准备,许多患者因为“材料不全”问题导致来回跑。现在,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现场指导、协助患者准备材料,大大提高评审便捷度。

  通过评审后,参保人员持评审材料到居住地或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备案登记,信息录入,即可正常享受相关的特慢病医保待遇;与社区医师进行签约的患者,还可享受慢病管理服务和长效处方服务。

  那么,兰溪市区哪些医院可以进行特慢病审批呢?据了解,兰溪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承担市区规定病种评审工作。

  特慢病种患者可在市区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购药。根据《金华市区规定病种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时,签约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最长可达12周用量。

  另外,关于特慢病种待遇生效时间方面,还需要注意,患者只要参保即可申请特慢病种待遇,待遇随其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生效。在等待期内进行特慢性病种备案登记的,待遇在等待期满后生效。

  举个例子:李先生的医保之前因三个月未缴费而处于中断状态,办理补缴续保手续后医保处于等待期状态,如果他此时申请慢性病备案登记,则需要等待期过后(3个月后)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

  最后,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外地转移回兰溪的,特殊病种需要重新登记才会生效。转入医保关系的参保人,记得及时申报登记与自己权益相关的特慢病种,以免影响待遇结算。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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