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兰溪要闻

坚决杜绝违法种植罂粟和合成毒品

水亭畲族乡部署专题排查宣传行动

2019/05/06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沈冰珂 通讯员 施慧霞)近日,水亭畲族乡专题部署非法种植罂粟排查行动,坚决杜绝违法种植罂粟和合成毒品,坚决遏止罂粟非法种植、渉易制毒活动,使广大群众提高识毒能力,增强拒毒意识。

  在宣传排查过程中,各网格员按行动要求,进行全面排查宣传,对各村的闲散院落和偏僻地段进行非法种植罂粟全面排查,通过张贴海报等形式大力开展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宣传。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理。

编辑:汪雅婷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
举报电话:0579-88899327、1385790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