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 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

2019/02/14 来源:兰溪新闻网

部门开展党建活动。记者 王 萍 摄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断。如何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此,兰溪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实际,对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基层党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观念,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紧紧围绕“书记抓、抓书记”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角作用、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和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抓总作用,建立了“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通过开展承诺述职、制定党建任务清单、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季度工作督导、年终述职考核,层层传导责任,持续深入推动,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格局。

  二是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市直机关工委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规范和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根本保障。几年来,先后出台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制度》《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的意见》《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兰溪市机关党员十二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党建工作既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又按计划、有步骤地运行。

  三是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机关党建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制定了“有一个好主题、有一支好队伍、有一套好制度、有一块好阵地、有一项好载体、有一番好业绩”的“六有”创建标准,2015年以来共创建各级党建示范点56个,今年将再创建33个。通过示范创建,激发了各级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我们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兰江导报和电视台,广泛宣传报道机关党建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存在问题

  整体上看,虽然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在一些机关部门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仍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通过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深。有的单位没有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或者存在会上顺带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重部署工作,轻调研落实;业务工作抓得多,党建工作抓得少;上面来检查才抓,检查过后又不抓,不能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督查问责不严。有的单位对基层党组织指导工作不够,有效传导压力不够,导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费工作等制度执行不规范,出现以业务学习代替支部活动、以自学代替集中学习,《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缺乏责任担当,缺少有效的督查和制约手段,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老套。习惯于按老套路、老思路抓党建工作,只满足于抓好面上的常规工作,对落实好新时代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准确研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对策建议

  如何适应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发展需求,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有效破解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的难题,应当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赋予部门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职责,这是中央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作出的重大修订。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照这一要求,按照《兰溪市履行基层党建责任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细化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建负第一责任,对重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必须亲自协调、重要部署必须亲自督办;党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基层组织建设负领导责任。同时,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党务干部组工干部队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专岗专责,确保党务干部、组工干部能集中精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履责制度。对照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及时建立健全有关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使党组(党委)的履责行为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派员列席、督查指导、整改通报制度。着力构建以工委总体规划、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为主,部门党组(党委)具体领导、组织落实、协同发力、直接负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同时,对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加强考核,注重平时考核,注重工作实效,注重明察暗访,同时加强成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要严格落实《兰溪市履行基层党建责任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的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强化机关党建责任追究,对各级党组织的失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市级层面要建立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基层党建资金投入。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党务干部,缩短“两优一先”评选时间间隔,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业绩突出的党组织书记和基层专职党务干部,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在干部提拔中优先予以考虑,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兰溪市直机关党工委调研组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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