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他所在的企业最近经营困难,拖欠了他两个月工资一万元,这次他代收企业货款3万元。想了解一下,可否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一万元抵付工资? 兰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答复: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代收公司货款按规定应当交回公司。(记者 叶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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