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深圳市第二轮控烟监督执法车轮战首次“回头看”,执法人员对学生进行取证,并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进行立案查处,如若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单。这将是全国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在北京,两年前有媒体暗访了52处售烟点,发现都有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其中44处未成年人购买成功。可见,未成年人购买烟草未得到有效遏制,不光实体店如此,一些外卖平台甚至还变成了未成年人的买烟“捷径”。深圳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商家进行立案查处,并开具3万元罚单,便是保证一系列法律具有足够威慑力的必要做法。卖给未成年人一包烟或将领受3万元罚款,只有如此重罚,罚得肉痛,才能让那些唯利是图的违法商家不敢越雷池一步。相关部门只要增强责任感,灵活运用多种手段采集违法证据,是不难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法律条款落到实处的。
黄金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