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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借专家名义为保健品功效作证明

2018/12/28 来源:兰溪新闻网

  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表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

  公告同时指出,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电话营销行为的,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尹莉娜)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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