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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通过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

2018/12/27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姜一峰)  今天,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公布2018年浙江省文明城市复评情况,兰溪表现出色,以高分通过省示范文明城市复评。
    近年来,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作为惠民生、促和谐、谋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以文明创建工作为主抓的“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保障创建力量。坚持多方联动,创新载体共建“文雅兰溪”,持续开展以“做文明有礼兰溪人”为主题,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十礼进万家”系列文明活动。
    与此同时,兰溪还把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作为推进创建的核心基础来抓,在兰江导报开辟文明创建宣传专栏,策划“@你文明面对面”栏目,“兰溪发布”等5个主要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超35万,网友参与互动2万余人次。塑一批好典型,讲一批好故事,设立村规民约、社区邻居节,评选“好公婆”、“好媳妇”、文明家庭和美丽庭院等特色典型,广泛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共推荐评选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400余位,其中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人入选“温暖中国”十大人物,1人荣获“浙江骄傲”人物,20人入选“浙江好人”,营造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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