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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政府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研究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

2018/09/03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8月31日下午,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蔡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学习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简报。

  兰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琅坚,副市长何吉军、周金富、胡作滔参加会议。

  兰溪市政协副主席何忠云应邀参加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5名市政协委员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根据上级要求,兰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原则,组织起草了该实施意见,内容包括不断强化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科学规范社会单位的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四方面。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和部署,对照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工作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坚决守住消防安全红线。

  会议还学习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简报。会议强调,要通过学习简报精神切实提升政治担当,坚决承担起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责任,敢啃硬骨、绝不手软,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举一反三,狠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忠诚老实、认真扎实,杜绝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进一步巩固督察整改成果,推动区域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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