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昨天,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对市司法局等六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相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成芝,副主任朱恒德、胡向东、赵月莲、徐亚平、张林安、邵茂良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林纪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琅坚,副市长胡作滔,市人民法院院长胡公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兰溪市政协副主席姚威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对兰溪市司法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水务局、卫计局、国税局进行工作评议。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以上六个部门工作进行评议,成立三个工作评议调研组,从5月开始,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会议肯定了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果,要求被评议部门思想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调研组要强化督查,密切联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兰溪市政府高度重视固废污染防治,固废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固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并初步形成了全民参与的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切实执行好“一法一条例”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担当,政府、企业、群众形成合力,算好经济账、环境账、子孙账,力争固废处理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和居民的危害。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污染防治氛围,让固废污染防治深入人心。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童菊仙辞去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根据兰溪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的提请,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