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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岗以来,已处置涉水警情23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

兰溪“河道警长”护航“水安全”

2018/06/15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昨天下午,兰溪召开河道警长工作会议,专题总结5年来河道警长制落实情况和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部署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4年,兰溪首创河道警长制,根据全市河流现状和区域分布,为全市范围47条河流全部配备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河流与河段全覆盖,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为全市水环境保驾护航。

  今年6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河道警长制度建设,兰溪印发《兰溪市“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将制度从公安机关上升到市级层面,进一步深化河道警长职责,新增了禁渔工作等相关内容,管理范围从河道延伸到水库以及小微水体,全力护航“五水共治”工作,促进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河道警长作为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包括重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治水联动处置工作、加强对管辖河段的巡逻力度和参与协助“五水共治”工作。

  河道警长不单是一个头衔,更是一份责任。“我们辖区的城头水库是横溪、梅江两镇人民的饮用水源,为此,我们加强了对水库周边的巡查力度。”徐峰明是梅江派出所的河道警长,一有空,他就会到有河流溪水的地方巡查。去年7月,巡察组在城头水库上游发现有人倾倒水晶垃圾,经过排查和守候,最终锁定嫌疑人和车辆,并移交给环保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制止了污染环境恶性案件的发生。

  据统计,自河道警长制建立以来,全市共处置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饮用水源等涉水警情230余起,查处涉水行政案件21起、破获刑事案件19起、行政拘留2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9人,依法查处一大批省、部督案件,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

  兰溪市领导范冬岩、金承飞参加会议。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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