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 通讯员 胡筱俊)许多行业都需要上岗证,包括使用明火作业的电焊工,但有人并不重视,无证上岗,隐患不小。近日,兰溪警方便查处了一起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
4月15日下午,兰溪市公安局香溪派出所在某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两名男子在一个车间内进行电焊工作,四周火光四溅。
当民警上前要求其出示资质证书时,两名男子沉默了。民警立即将两名男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这两名男子对自己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兰溪警方依法对涉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两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此,焊工作为一种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警方提醒,电、气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如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聘请持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士进行作业,作业前需了解作业环境的情况,清空现场可燃物,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并安排专业人员在旁进行防火监护,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