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民金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市区某企业上班,最近一直下雨,上班途中有一段路泥泞不堪。前几天,他骑电动车上班经过此处时不小心摔倒。他想了解,这是否算作工伤?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作工伤。金先生是自行摔倒,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记者 叶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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