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 见习记者 徐桢瑾 记者 冯亦柔) 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机构,也是农村患者第一道防护门,承担着守护村民健康的重任。近日,兰溪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科室设置和感染控制方面有了明显提升,设置了诊疗、处置与药房三室,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器械消毒、空气消毒及乡村医师感染控制意识都有了显著提升。同时,也存在部分卫生室合并后,原卫生室未撤销,原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仍在原地开展诊疗活动等现象。
据了解,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诊疗活动。
兰溪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聚焦
导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