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近日,兰溪市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提醒告诫会。
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未直接向电网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本次清理的转供电用户指与电网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直接收费的实际消费电力的用户。
根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将今年以来降低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即4月1日起降低0.033元/千瓦时,5月1日起降低0.0181元/千瓦时,全部传导到转供电用户。转供电用户具体电价政策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