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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禁渔一月半 查处三起电鱼案

2018/08/15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通讯员 范宝华 何 洁) 从7月1日开始,兰溪市境内37条河道被设为禁渔区,禁止一切渔业捕捞行为。时间仅仅过去一个半月,兰溪市检察院却已相继接收、办理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三起,共有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肖某,34岁,湖北恩施人,在兰溪经济开发区务工。7月19日,他开车载着老乡龙某和肖某某,带上自制的电鱼工具,到横溪镇施宅村后溪电鱼。大约半个小时后,三人共计非法捕获80多条鱼,其中大部分为石斑鱼。接到报警后,民警将正在电鱼的三人当场抓获。
    经讯问得知,事发当天下午,闲来无事的肖某约了龙某和肖某某去后溪电鱼,没想到很快就被发现并抓获。7月26日,案件移送兰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成为兰溪禁渔后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被提起公诉。
    第二起案件于第二天接踵而至。同是7月19日,金华汤溪的一对祝姓父子吃过晚饭后,开车循着导航来到兰溪市黄店镇朱家溪流域。凌晨1时30分左右,儿子携带工具下水电鱼,不久就被巡逻的公安民警现场抓获。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7月29日上午。当天,两名谢姓广西籍“80后”务工人员乘着周末休息,相约到女埠街道虹霓山附近的甘溪里电鱼。半小时后,他俩即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缴获非法捕捞的石斑鱼12条、鲫鱼13条、鲶鱼5条、黄刺鱼2条。8月14日,经兰溪市检察院审理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切莫因一时贪欲而害了自己。

编辑:雷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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