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项柔刚)如何让村干部“干好干差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兰溪市云山街道在这一方面作了有益探索。近日,该街道党工委印发了《村主职干部履职年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的形式让村主职干部“干得好不好”与实际收入相挂钩,促进他们履职践诺、为民服务、干净干事、勇于担当。
根据该办法,履职年金由个人工资缴纳和街道配套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来说,就是街道各村的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拿出工资的一部分,加上补助一部分,由此组成履职年金。”云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王星华说,个人的工资缴纳部分为每月300元,街道配套补助部分为每月500元。同时,建立村主职干部个人账号,个人工资缴纳部分和街道配套补助部分按月计入个人账号。
履职年金如何发放呢?按照办法规定,任期内,只要村主职干部能够认真履职践诺、为民服务、廉洁自律,同时不存在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金华市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情形的,一届任期满后,任期内的履职年金将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村主职干部。
但是,如果村主职干部在任期内没有尽职尽责,或是违反了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履职年金将被减发,甚至扣发。“如何对履职年金进行考核管理,我们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金华市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了逐一研究制定。”王星华说,比如,村主职干部在任期内受到警告处分或一年内被警示约谈、诫勉谈话2次(含)以上的,扣发当年30%的履职年金;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或被责令公开检讨并通报批评的,扣发当年50%的履职年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被责令歇职的,扣发当年所有履职年金;受到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被免职或被依法罢免的,扣发当届任期所有履职年金。
按照办法规定,因自身身体疾病、自然灾祸等客观因素造成一个任期内无法继续履职的,按实际履职时间,发放对应期限履职年金;中途辞职、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所有履职年金不予发放;任届期满后,因任期内问题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暂停发放履职年金,待情况调查清楚后,视调查结果予以处理。
“拿到《办法》后,我认真进行了学习。这一制度更好地鞭策我们担当干事、廉洁自律,我一定会按照制度要求,守好纪律、干好工作,履好职践好诺。”云山街道蒋里村党支部书记张瑞根说。
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崎峰告诉记者,实行履职年金制度,目的是进一步调动街道村主职干部的履职积极性。希望所有的村主职干部都能守好底线、干好事业,到届期满后,大家都能全额拿到履职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