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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核组在兰验收“基本无违建市”创建

2018/01/15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1月10日至12日,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王飞带领省考核组,在兰溪考核验收“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工作。1月10日,兰溪组织召开汇报会,就“基本无违建市”创建情况进行汇报。

  兰溪市领导朱瑞俊、蔡艳、范冬岩、胡向东、何吉军、姚威参加汇报会。

  按照全省“无违建”创建要求,“十三五”期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必须完成“无违建”创建。兰溪市委、市政府明确目标,提出五年任务三年实现,即2016年创建“无违建先进市”,2017年创成“基本无违建市”,今年完成“无违建市”创建。

  2017年,兰溪“无违建”创建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市坚决贯彻“高压推进、有违必拆、高效整治、靓化环境”十六字方针,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攻坚克难破除顽疾,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整治、“两路两侧”问题点整改等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基本无违建市”建设。据统计,全年累计完成旧住宅改造179.45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3.96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226.82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71.68万平方米。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省考核组指出,省委、省政府对“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打破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深入实施“三改一拆”,打好治危拆违攻坚战,继续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此次考核验收的重点是新增违法建筑要得到全面控制,存量违法建筑要做到分类处置、应拆尽拆,建立健全防违控违的长效机制。希望兰溪相关乡镇(街道)、部门积极配合考核验收工作,实事求是地接受工作检验。 在为期三天的考核验收中,省考核组以听取汇报、审核材料、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形式,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分三组走访了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对兰溪“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了解。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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