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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类问题再深入清查

兰溪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2018/11/26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 11月23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剑指“大棚房”问题,部署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今年以来,兰溪将“大棚房”问题整治作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之一,把非法设施农用地清零列入“五个清零”集中行动,以环境变革促农业提质增效。行动中,前三季度,全市共处置非法设施农用地180多万平方米,有效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根据通知,全市将进一步开展“大棚房”排查,各乡镇(街道)将组织人员再深入清查,查明问题,摸清底数,为后续整治工作夯实基础。此次整治重点排查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在各类农业园区进行违规非农建设,以及工商企业、非农主体违法违规占地等三类问题,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查、逢棚必进、彻底排查。

  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兰溪将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特别是建造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作为整治重点,一律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对违法占用耕地组织复耕,坚决整治到位。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按照相关规定中有关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界定、用地规模控制、备案管理以及日常监管工作要求,认真排查梳理,界定实际用途,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法依规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兰溪市级有关单位还将成立联合专项督导组,进一步加大“大棚房”违法问题严重区域的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迟缓、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实施约谈、问责,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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