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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能否同时享受

2019/07/16 来源:兰溪新闻网

  兰溪市民柳先生来电咨询:最近,单位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表示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期间,单位一直为其缴纳失业金,不知经济补偿和失业金能否同时享受?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经济补偿是劳动者所在的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失业金则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者失业后,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两者功能不同,用途也不同,劳动者可同时享受。

  记者 叶旭萍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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