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民柳先生来电咨询:最近,单位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表示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期间,单位一直为其缴纳失业金,不知经济补偿和失业金能否同时享受?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经济补偿是劳动者所在的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失业金则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者失业后,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两者功能不同,用途也不同,劳动者可同时享受。
记者 叶旭萍
兰溪新闻
更多
图片新闻
专题聚焦
导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