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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分组反馈市委巡察情况

2019/07/02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 连日来,兰溪召开市委巡察工作反馈会,各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1家第八轮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兰溪市领导王新锋、林纪平、翁柯卫、胡作滔、徐健等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
    根据兰溪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3月13日正式进驻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传媒中心)、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等11个部门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
    6月2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巡察组巡察报告,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马上部署反馈工作,向11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明确对落实巡察反馈的具体要求;11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即刻建立巡察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责任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刀刃向内,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三方签字”程序。
    下一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按照要求,自签收巡察反馈意见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方案,自签收巡察反馈意见两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内容严格对照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到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做到不谈认识“不放过”,不提举措“不放过”,举措不实“不放过”。对落实整改任务效果不明显,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市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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