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 又是一年升学季。昨天,记者从兰溪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将招募6名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院校为浙江农林大学,对象为2019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兰溪市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市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近年来,兰溪对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力度逐年加大,“科技兴农”“人才兴农”在农林系统已形成共识,但仍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分布不全面、专业水平有待加强、人才流动性强等问题。“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将有效解决基层农技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招生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学制为四年,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物理。达到一、二、三段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每一段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市人社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兰溪人才网公示3天。在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市人社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1:1比例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据了解,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到市相关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与乡镇(街道)、人力社保部门协商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若想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可拨打电话0579-88899765或0579-88891752向市农业农村局或人社局咨询,也可登录兰溪人才网、“兰溪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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