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鲍桂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去年9月,兰溪市人民法院对鲍桂林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兰溪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的正科级干部腐败案件,也是兰溪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增强巡察震慑效果的体现。
2018年,兰溪深化政治巡察,精密部署、精准发力,纵深推进市委巡察工作,组织完成四轮部门巡察和一轮村居巡察,覆盖19家单位、3个乡镇15个行政村。
兰溪市委高度重视,在金华市率先完成市委巡察机构设置,组建专职化巡察队伍,完善一日一小结、一周一点评、一轮一面试“三个一”巡察压责机制,推行数据比对法、由表及里法、谈访结合法等发现问题“十法”,出台村居巡察实施意见,开展村居试点巡察,有力推进了巡察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巡察“利剑”作用,重在发现问题,更要督促整改。为强化分管责任、抓好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兰溪探索市领导参加分管单位的巡察反馈会形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要正视问题、动真碰硬,肩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立说立行、紧抓不放,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去年8月,兰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振辉作为分管市领导全程参加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的巡察反馈会,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兰溪还推行与自查自纠、线索处置、责任落实的“三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模式,建立巡察问题线索清单化制度,由市纪委相关科室对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立案调查、留置等措施,实现巡察和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确保巡察问题线索高效处置。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78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8.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其中重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缴资金227万元,督促建立健全制度223项。
记者 杨一之 通讯员 兰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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