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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公房

2019/01/17 来源:兰溪新闻网

  1月15日至17日,在城北安居苑安居路55号营业房内,兰溪市建设局房管处开展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续签工作。

  据了解,原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住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 赵红霞 通讯员 童珂 摄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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