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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兰溪空气质量列金华第二

保卫“兰溪蓝”,蓝天办将开展秋季专项行动

2018/10/11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今天,从兰溪市蓝天办了解到,今年1至9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排名金华第二位,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今年,兰溪打响“蓝天保卫战”,以城区为中心,统筹兰江、云山、灵洞和上华为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治,坚持全要素治理、全领域攻坚和全过程管理,通过开展十大治气行动,做实57项具体工作,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1至9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其中,PM2.5浓度均值35微克/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10.3%;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达到240天,优良率为88.1%。其中9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4,当月PM2.5浓度均值2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达到24天,优良率为82.8%。

  “综合比较几项主要数据,今年1到9月份的空气质量状况可以说是近几年最好的。”市蓝天办专职副主任、环保局党组成员楼汝星介绍,以关键数据PM2.5浓度均值为例,今年1到5月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到9月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9月当月更是达到了28微克/立方米,呈现持续向好的趋势。

  “兰溪蓝”来之不易,源头管理至关重要。近日,市蓝天办制定了兰溪市2018年秋季“蓝天保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扬尘污染、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垃圾禁焚、秸秆禁焚等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落实“五个100%”,即力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矿山、砂石场、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防尘降尘措施100%落实到位;工业企业废气100%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相关要求;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100%安装,城区禁止使用煤饼炉及燃用散煤;实现垃圾100%禁焚;实现秸秆100%禁焚。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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