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兰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志良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兰溪市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决定按浙江省财政厅核定数,批准兰溪市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9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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