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林玉洁 通讯员 叶倩)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自今年3月5日起,“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扩大试点范围。据悉,兰溪也在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兰溪生产型加工贸易企业均可向海关申请参与改革试点,享受政策优惠。
记者从金华海关兰溪联络处了解到,这次的“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改革改变了原先以手册为单元的模式,一家企业只需一本电子账册即可办理所有加贸业务。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设立账册,还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理核销周期,依据生产实际实施单耗自核,充分尊重企业的生产实际。另外,有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等业务的企业,不再需要录入收发货单,可以说,该项工作量直接降为零。
“以前,我们公司一年要办4本手册,现在只需要办一本电子账册,所有加工贸易业务都搞定了。深加工结转收发货也不用再申报了。”日前,在金华海关办理电子账册业务的申小姐感叹说,自参加试点以来,他们企业的报关费用省下了不少钱,也节约了不少人力物力。
据金华海关加贸管理科科长徐丽萍介绍,参与试点的企业还可以享受集中内销优惠政策,每月办一次内销征税集中申报手续即可,效率更快,成本更低。她希望这项改革能让更多的企业“轻装上阵”做加工贸易,让企业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除了提升通关效率,改革还允许企业补充申报,为诚信守法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减少企业非主观程序性违规情事的发生,为企业建立起必要的诚信容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