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沈冰珂)1月12日下午,兰溪召开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推进会,总结“双禁”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兰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琅坚参加会议。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兰溪城区及林地等10类场所区域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以来,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社区)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的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严厉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2017年,城区违规燃放明显减少,春节期间市区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PM2.5峰值同比明显下降。全市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与2016年的103起同比下降69%。 会上,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签订了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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