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陈志恒) 今天上午,兰溪8名在1至5月考核中排名落后的村级河长,通过新闻媒体作出承诺,表示将积极进行问题整改。这是今年兰溪村级河长首次公开“亮丑”。
河长制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巩固提升市域水环境质量发挥着“龙头”作用。去年初,兰溪制定出台《生态廊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双月考核办法》,规定由各乡镇(街道)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落后的村级河长,要在媒体上亮出整改承诺,承诺限期完成。
据了解,今年1至5月,全市县级河长巡河完成率为100%;乡级河长除2月上旬巡河完成率为98.55%外,其他时间段巡河完成率均为100%;村级河长除2月第3周巡河完成率为99.31%、3月第2周巡河完成率为99.66%、4月第1周巡河完成率为99.31%、5月第2周巡河完成率为99.66%外,其他时间段巡河完成率均为100%。
“工作中,我思想不够重视,以致出现了未填写巡河日志的情况。”在晒承诺会议上,来自上华街道的村级河长张建红首先“亮丑”表态。他表示,今后将牢记河长职责,按时完成巡河任务,认真填写巡河记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随后,永昌、女埠、游埠、香溪、马涧、柏社、梅江等乡镇(街道)的村级河长也进行了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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