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 记者 冯亦柔) 近日,兰溪市委、市政府印发“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责任与标准,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4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要致富,先修路。农村公路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今年,兰溪启动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方位打造“畅、安、舒、美”的特色美丽公路。2018年至2020年,全市将以农村公路等级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布局,构建内联外畅公路路网,提高二、三级公路比例,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尤其是将推进通乡镇(景区)、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等交通基础设施提升。三年内,兰溪计划完成新建、改造提升农村公路86公里。
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对全市农村公路等级提升和大中修工程,以及新建农村公路工程的责任分工、工程管理、等级提升技术要求、大中修工程技术要求、新建农村公路工程技术要求、工程验收及考核奖励等进行全方位规范,推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对等级提升、修建或新建的农村公路,兰溪将实行项目库管理;对景区、人员密集交通量大、行政村未通公交班车线路、临水临崖路段、经济薄弱村等农村公路实行优先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兰溪还将建立考核制度,将该项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强化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