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7月25日,我省召开全省深化“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会上,2017年省级无违建县(市、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名单公布。兰溪成功创建新一批“基本无违建市”。
按照全省“无违建”创建要求,“十三五”期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必须完成“无违建”创建。兰溪市委、市政府明确目标,提出五年任务三年实现,即2016年创建“无违建先进市”,2017年创成“基本无违建市”,今年完成“无违建市”创建。
2017年,兰溪坚决贯彻“高压推进、有违必拆、高效整治、靓化环境”十六字方针,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攻坚克难破除顽疾,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整治、“两路两侧”问题点整改等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基本无违建市”建设。
今年,兰溪“无违建”创建进入攻坚年,全市以“四个清零”等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三改一拆”及“无违建”创建。昨天,记者从兰溪市“三改一拆”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今年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105万平方米,完成旧厂区改造105.8万平方米,完成4个城中村改造累计16.24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72万平方米,拆后利用率达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