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 通讯员 郎建军)随着天福山、金钟岭(一期)区块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兰溪市云山街道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征迁指挥部各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开始上门送达征求意见稿,解读政策、倾听意见。同时,征迁户关注的该区块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工作也同步展开。
未经登记建筑,通俗地说即“无证房”,指符合建筑物一般特征、没有房屋产权登记且未经有关机关依法认定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一直是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之一。
这几天,政策指导科工作人员到相关征收小组,对小组责任区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认定。“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工作非常重要,因为这涉及到这个建筑要不要予以补偿,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补偿等征迁户最关切的问题。因此,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认定工作。”工作人员介告诉记者,去年桃花坞征迁时,就有许多未经登记建筑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并参照合法建筑的补偿标准作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