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陈志恒) 3月31日,天福山、金钟岭(一期)红线范围内已购房户收购申请工作正式结束。根据收购协议,自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被收购户应当腾空并交付房屋。收购申请工作结束后,云山街道棚户区改造征迁指挥部及房屋收购主体单位将积极对接房屋腾空户,做好房屋移交接管及余款支付工作。
此外,记者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2018年3月30日在兰江导报上发布的《关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禁止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公告》中的暂停期限已满,对公告中有关事项暂停办理的限制已自动解除,今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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