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 今天下午,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交流有关经验做法,助力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锋,副市长章丽清在兰溪分会场参加会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8年5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以来,试点地区按照国务院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会议强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牢牢把握一个基本要求,即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主体的评判来衡量改革的成效,解决关键性、突出性问题,并将解决实际问题这一要求贯穿于改革工作的全过程;要注意全面推进改革中容易出现的三个倾向性问题,解决好审批的程序、流程、标准和部门协调间的问题,“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流于形式的问题,审批时间能否压缩至120天的问题,确保改革全过程、全覆盖;要科学设计审批流程,加强培训和审批前的服务,建立全面的公开制度,公开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山西省、沈阳市、南京市、广州市、厦门市、舟山市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会后,我省根据会议精神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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