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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二期区域启动

改革范围扩大至130.1平方公里

2018/12/23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冯亦柔)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在兰溪召开兰溪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审查会。该规划环评顺利通过审查,标志着兰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范围扩大至130.1平方公里。
    2017年12月,兰溪在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块(18.35平方公里)及新兴产业园先行开展一期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市级试点。根据改革方案,对满足条件的项目,将实施豁免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等举措。
    改革前,企业不论大小,都需按环评等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公示、审批、再公示,编制经济成本高,且需90天以上公示期。改革后,负面清单外的项目环评全部降低等级,实行网上备案公开,无需公示,当天办结。自改革以来,今年全市已有8个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3个项目由编制环评报告书降低等级为报告表,30个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验收。
    此次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后,此项改革将在兰溪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范围内推行,规划总面积130.1平方公里,涵盖开发区江南区块、兰江街道低丘缓坡区块、女埠工业功能区A区、永昌工业功能区和赤溪工业功能区。据兰溪市环保局审批科科长徐力介绍,在这些区域范围内,80%以上的项目环评将由审批改为备案,环评审批备案时间可缩短80%以上,同时取消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由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批复或承诺备案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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