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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出台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办法

为担当者撑腰 为实干者鼓劲

2018/11/19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今年9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兰溪市某乡副乡长纵容两名村民违建。一时间,面对当地乡民的议论纷纷、指指点点,这名副乡长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

  事实真如举报所言吗?经查,两名村民的确存在违建问题,但违建均发生在这名副乡长分管“三改一拆”、农户建房工作之前。而且,在掌握情况后,这名副乡长按照“三改一拆”有关规定,采取了下发整改通知书等举措,还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处置措施。今年10月,兰溪相关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下发《失实举报澄清通知书》,并在该乡公示栏内公告。这名副乡长如释重负:“幸亏组织上为我正名。”

  为进一步支持和保护党员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近日,兰溪出台《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实施办法(试行)》,对被误告、错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监督管理对象及时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实干者撑腰鼓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办法》对澄清保护应当坚持的原则、澄清程序、方式、时限及适用范围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澄清途径主要包括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和召开会议等方式,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澄清事项予以公开说明。同时,对经认定属于故意诬告、散布谣言、干扰改革的信访举报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信访人责任。

  “澄清机制是一个风向标,目的就是还事实一个真相,还干部一个清白,为干事者‘解除枷锁’,让担当者‘轻装上阵’。”兰溪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在兰溪失实信访举报案例中,有的因干部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而受到恶意举报;有的因干部敢于担当,未能满足举报人不当利益诉求而被诬告;有的因举报人不了解真实情况,受他人蒙蔽蛊惑造成错告等,且有很多为匿名举报,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针对这一情况,兰溪相继出台《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和《党员干部澄清保护制度实施办法》等,真正解决实干者的后顾之忧,在全市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编辑:何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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