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兰溪要闻

“美丽”二字纳入宪法宣誓誓词

全国人大代表胡季强曾当面建言委员长

2018/02/26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此次宪法宣誓誓词从70字修改为75字,其中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由原来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增加了“美丽”二字,将“国家”改为“现代化强国”。

  值得一提的是,这“美丽”二字与兰溪的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还有一段小故事。

  2017年11月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结束后,因时间紧张而未能在会上发言的胡季强快步走到张德江委员长面前,说:“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宪法宣誓制度的宣誓誓词中,应该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作适当修改,增加‘美丽’一词,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美丽中国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感,建议表述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也与今天的专题询问有关,您觉得是不是?”

  听完胡季强的建议,张德江委员长颇为赞同地说:“对!谢谢你,季强代表!”

  会后,胡季强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建议》,正式提出了如下修改建议:一、建议在决定二的宣誓誓词“和谐”后加入“美丽”一词,该句表述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二、鉴于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大将陆续选出监察委员会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将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在决定三、六中加入监察委员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

  言之有据、言之有意。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对胡季强提出的两个修改建议,均已吸纳。

编辑:汪雅婷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