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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打响“学在兰溪”品牌

——兰溪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相关政策解读

2019/08/12 来源:兰溪新闻网

  今天上午,全市教育大会召开。8月8日,兰溪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担当追赶、再创辉煌”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振兴兰溪教育。

  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打响“学在兰溪”品牌

  根据《意见》,全市目标到2021年,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4%,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打响“学在兰溪”品牌。到2035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将紧紧围绕四大任务:全面保障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在全面保障教育资源供给方面,全市将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每年人均教育投入、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只增不减;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编制新一轮教育布局规划,加快薄弱学校改建扩建新建步伐,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在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方面,全市将加快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超过50%,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超过60%;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和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全覆盖;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一校一品”特色工程;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积极筹办创建兰溪高级技工学校,加快职教中心建设,支持校企共建,继续实施中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浙师大战略合作,全力支持行知学院发展;提升特殊教育能力,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

  在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方面,全市将深化“最多跑一次”和“无证明教育”改革,围绕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解决好入学报名、学后托管等“关键小事”,到2020年,构建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新模式。同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考试招生、教育评价制度,促进公民办协调发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违规补课、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等问题。

  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全市将着力构建一体化德育体系,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深化教育人事管理改革,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十三条举措加强教育保障聚焦教育质量和教师发展

  与《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一同出台的,还有配套实施的《加强教育保障工作十三条举措》(以下简称《十三条举措》)。

  这《十三条举措》,在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教育硬件设施改善、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人均教育投入、建立教师教学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待遇、提高名师名校长奖励标准、提高班主任和农村特岗收入、优先安排教师职称晋升、鼓励教师扎根乡村、增加校园安保经费等13个方面作了明确。

  在提升教育质量水平方面,全市将积极探索与浙江锦绣育才教育集团、杭州学军中学、浙师大、金职院等名校合作办学,提升教育品质,打响“学在兰溪”教育品牌。

  在加快教育硬件设施改善方面,全市将在五年内投入资金近12亿元,实施8个教育新改扩建项目及其他建设维修项目。从2020年开始,每年投入6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

  在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方面,全市将积极筹建创办兰溪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实现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加快职教中心建设,着力补齐我市职业教育硬件不足的短板。

  在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方面,全市将到2022年撤并40所“低、小、散”民办幼儿园,扩建一批公办园。公办园招生覆盖面达到50%以上,省二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60%以上,与浙师大幼教集团、金职院幼教集团合作办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学品质。

  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全市将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名校的辐射和示范作用,全力推进农村公办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投入3000万元建设“互联网+义务教育”,100%覆盖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

  在提高人均教育投入方面,全市将到2020年,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100元、1300元(省定标准分别为650元、850元),全市教师人均保障经费达到6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条举措》特别关注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待遇问题,在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基础上,切实加大对优秀教职员工的奖励补贴力度,切实增强了政策精准度,让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教师更有获得感。

  根据《十三条举措》,全市将建立教师教学激励机制,设立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年不低于1500万元,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年不低于300万元;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机制,确保教师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增长;提高名师名校长奖励标准,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名师名校长培养与奖励;提高了班主任和农村特岗收入,班主任补贴由每月300元,提高到800元,偏远农村学校特岗津贴由5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其中离兰溪城区最远的柏社下陈小学由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此外,全市还将优先安排教师职称晋升,在职称、待遇等方面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

  与此同时,全市还将师生安全保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每年专门增加校园安保经费300万元。

  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学前教育补短提升

  根据《意见》,全市目标到2021年,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今年6月29日,全市就出台了《兰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全市采取“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第一阶段为今年7月,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为今年8月到10月,自查摸底阶段;第三阶段为今年11月到2021年6月,整改实施阶段;第四阶段为2021年7月到9月,自查验收阶段;第五阶段为2021年10月到12月,为申报迎评阶段;第六阶段为2022年整年,为整改提升阶段。创建期间,全市将着力在五方面下功夫:加强创新工作领导,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大力保障教育公平。

  与该方案一起出台的,还有《兰溪市“学前教育补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根据方案,全市计划通过2019-2020两年的补短提升行动,实施一批改建、扩建和新建等工程项目,使幼儿园布局更加科学。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实现全覆盖,农村偏远地区有公办教学点,公办招生覆盖面达到50%,幼儿园等级比例达到95%以上,一、二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60%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5%以上,“低、小、散”幼儿园得到全面整治,办园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此,全市将加快编制完成《兰溪市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5年)》,明确需撤并的“低、小、散”幼儿园,确定近远期需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实施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加快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建设,严格落实《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或国有资源等举办公办园分园(教学点),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房屋或规划土地新改建公办中心村幼儿园;整治撤并“低、小、散”幼儿园,鼓励引导民办准办级、三级幼儿园走兼并、重组之路,有序撤销70人以内、服务半径2公里内的小规模民办幼儿园;提升幼儿园等级与品质,加强等级幼儿园建设,规范幼儿园实施课程,开展特色品牌教研。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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