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兰溪市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上,《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两个文件的出台,为兰溪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推进时尚纺织产业发展明确了具体路径和扶持政策,这对加快兰溪纺织产业转型升级无疑是重大利好。
用3年左右时间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
根据《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的决定》,兰溪市政府出台了《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2021年)》,总体目标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逐步实现纺织企业的设备网络化、数据互联化、文档无纸化、过程透明化、车间减人化、管理可视化、服务平台化,解决纺织企业的一批突出问题,实现企业设备数据、ERP、MES、CRM等系统互联互通,建成智能产线200条以上、智能车间(仓储)100个以上、智能工厂50家以上,基本实现“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
创建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今年6月前已完成深入诊断,制定方案。第二阶段将开展试点,打造样板,时间是今年7月~12月,重点是引进数字化工程总承包商,行业云平台服务商、数字工程技术、智能技术研究院,形成“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的供给体系,并通过申报和评选,从纺织企业中优选9家作为数字驱动型的智能制造试点,通过对企业的数字化制造、平台化服务的试点,打造行业发展样板。第三阶段是百企提升,全面推广,时间是2020年1月~2021年12月,主要是总结推广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百家规上纺织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形成创建工作经验,实施“全行业全面扩面推广服务”。
创建过程中,将实行大力的政策扶持。兰溪对列入纺织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的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智能仓库、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经专家组(非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软性、硬件及上云投入的50%给予补助,新增设备参照技改政策补助,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推广阶段,按软性、硬件及上云投入的25%给予补助,新增设备参照技改政策补助,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250万元。引导总承包商对纳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范围的软件和服务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对注册在兰溪的智能制造服务机构,兰溪将每年按服务兰溪纺织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咨询、解决方案设计、维护服务等收入的10%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3年。兰溪市财政还将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为期三年)用于专家指导组进行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共性技术课题和难题的研究攻关,免费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和智能化改造方案。
同时,兰溪金融机构将加强对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的金融支撑,加大对试点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费用减免、产品创新等力度,通过应收款链、买方信贷、设备租赁、设备外包、产业基金等各类合作模式提供创新金融服务。市政策性担保公司给予每家试点和推广阶段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智能制造提供专项性担保贷款。
12项政策助力打造国内一流时尚面料纺织产业集群
在兰溪市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上,与《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一同出台的,还有《兰溪市时尚纺织产业培育方案》。这一文件涉及兰溪纺织产业转型升级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
根据这一《方案》,兰溪时尚纺织发展目标是,通过3年培育,围绕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打造纺织产业供应链发展平台、集聚整合建设印染产业园、创建棉纺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工作举措和重点任务,到2021年底,兰溪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时尚面料纺织产业集群,形成以设计、营销为核心,以智造为基础,以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纺织产业体系,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样板区。到2021年,兰溪纺织行业规上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350亿元;行业地方贡献、利润率均实现翻番;外贸出口年均增长6%以上,达到65亿元;全国棉纺织行业百强企业入围家数达到16家以上。
针对这一目标,兰溪将重点完成加快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积极打造纺织产业发展平台、集聚整合建设印染产业园、创建棉纺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四大任务。
根据《方案》,兰溪出台了十二项政策,加快时尚纺织产业培育。
一是实施纺织行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行动。除了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的有关政策外,兰溪还将推动纺织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平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软件、硬件投入的20%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是支持企业优化产能。纺织企业经备案或核准,当年完成的主要先进生产性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改装(非维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或单台套设备价格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改装)费用的5%给予补助(B、C、D类企业按照综合评价办法中差别化措施执行),其中,工业机器人的按购置费用的25%补助,单个项目全部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鼓励新装备的首购首用,对经认定首购首用的设备,按设备投资额25%给予补助。
三是推进印染产业园、纺织产业供应链平台建设。兰溪将规划建设印染产业园,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供应链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生产贸易、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四是进一步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兰溪将对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20亿元的纺织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兼并重组非关联企业的实际支付金额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鼓励中小纺织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认定为省级“隐型冠军”企业、省级“隐型冠军”培育企业的,将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兰溪将积极争取降低纺织行业用电成本、企业用汽成本、用气成本,同时对年节能500吨标煤以上或节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技改项目,经审计后分别给予200元/吨标煤和2元/吨水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七是加大对纺织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纺织企业的贷款投放,对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新增贷款,在金融机构年度工作考核中按贡献度进行加分。
八是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经批准的原厂区现有生产用房加层、扩建、翻建和重建,或空置土地新建厂房,根据建设、规划部门的验收结果,按其新增的第二层、第三层(含)以上建筑面积分别给予40元、70元/平方米补助。
九是引导和支持纺织企业与本地物流业联动发展,增加外包物流业务。年度实际服务外包(运输、仓储)费用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实际服务外包(运输、仓储)费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十是支持发展工业创意设计。对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兰溪注册纺织设计机构,年服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一是鼓励品牌企业与兰溪企业直接合作。经相关部门认定,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直接采购兰溪纺织企业面料,在全市范围内年度采购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深化与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纺织研究院作用。实施纺织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1~2批纺织企业家与“纺二代”外出培训。邀请高校优质师资,结合纺织企业发展需要量身定制课程,探索成立纺织专业成人教育班。同时对组织员工参加企业管理(含工业设计、智能制造等)培训活动,并在经信局备案,按实际培训费用的2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引进市外高端、急需紧缺的人才,经审核,对年薪30万元(含)至50万元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前3年奖励50%;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前3年全额奖励。
记者 项柔刚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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