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项柔刚) 7月12日,兰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兰溪建设工作。
兰溪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峰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王新锋及委员会其他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陈峰齐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法治兰溪建设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履职的第一年。站在新起点,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依法治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站位、更强定力、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陈峰齐强调,深化法治兰溪建设,重点要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市相统一。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兰溪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切实肩负起依法治市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党的领导真正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各方面。二要坚持法治建设与护航民营经济相呼应。要以高水平法治来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法治的框架内,不断精简优化办事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互促共进。三要坚持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相衔接。要深化民情民访代办制,全力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基层服务模式,同时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制度,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四要坚持法治建设与“重点工程”相结合。要在“三百攻坚”等“重点工程”推进中,用法律宣传“打前站”、调解充当“灭火器”,及时解决、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用法治引导群众,让群众既做“重点工程”的受益者,又当“重点工程”的参与者。五要坚持统筹协调与分工负责相促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牵头抓总、统筹各方,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健全机制、当好参谋,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科学谋划、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和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