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兰溪要闻

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兰溪市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2019/07/10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项柔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0日上午,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兰溪市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胡志权向兰溪市委书记陈峰齐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会上,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徐定安就即将开展的巡视作了动员讲话,胡志权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陈峰齐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金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玲玲参加会议。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梁山中、顾承甫、许新光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兰溪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上一轮巡视以来退出现职和退休的原四套班子成员等列席会议。
    徐定安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把深化政治巡视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对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作出详细部署,为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内在要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要求细致谋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本轮巡视工作。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徐定安强调,省委巡视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开展政治巡视,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扣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深入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情况以及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情况。
    胡志权强调,巡视是党内自上而下监督的重要方式,目的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省委巡视组要坚持巡视工作方针,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根本任务,切实发挥巡视的政治导向作用。兰溪市委要端正态度、提升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主动、真心地接受“政治体检”,又要以本次巡视为契机,增强党性、改进工作,真正把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兰溪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认真监督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推动本次巡视任务圆满完成。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视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陈峰齐在表态中说,这次省委第三巡视组到兰溪进行巡视,充分彰显了省委对兰溪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体现了省委对兰溪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兰溪市委将毫不动摇地把接受巡视作为一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检阅,态度坚决地把支持配合好省委巡视组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带领全市上下严格执行巡视纪律,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以此次省委巡视为重要契机,对巡视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置意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同时,市委将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支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与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学习贯彻好习近平同志2003年视察兰溪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的路子走下去,坚定不移落实好“四个强省”“六个浙江”建设任务,坚定不移融入“金义都市区”建设,全力推动“晒拼创”“三百”攻坚等活动取得实效,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推动兰溪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动员会后,召开了党委工作汇报会,省委巡视组听取了兰溪市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兰溪市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79-88886039(受理时间:7月10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专门邮政信箱(收信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A001邮政信箱,邮编321100,免邮资)和专门电子邮箱(swxsz3@zjsjw.gov.cn)。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现任及近五年调离或退休的兰溪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何亚彬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
举报电话:0579-88899327、1385790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