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兰溪市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限额以下水利工程建设及技术咨询类项目的招投标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度,特修改制定兰溪市水务局限额以下水利工程建设及技术咨询类项目简易招投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l、局系统内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和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规划、测绘、信息系统工程等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实施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
2、局系统内总投资在25万元(含25万元)~50万元的施工类项目和费用在15万元(含15万元)~3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规划、测绘、信息系统工程等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以及费用在5万(含5万元)~30万元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的实施单位及预算、决算审核单位(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审计、审价等单位除外),由局招标办通过简易招投标程序确定。
3、局系统内总投资在5万元(含5万元)~25万元以下的施工类项目和费用在5万元(含5万元)~15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规划、测绘、信息系统工程等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的实施单位确定,由各项目业主单位经询价比选不少于三家单位后提出推荐单位,经分管领导批准,提交局党委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局招标办备案。
4、局系统内总投资在5万元以下的施工类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规划、测绘、信息工程系统等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以及费用在5万以下的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的实施单位及预算、决算审核单位(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审计、审价等单位除外)确定,由各项目单位择优推荐,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局招标办备案。(最高限价的确定,参照本方案执行。)
5、上述项目预算的确定,有收费标准的由项目业主单位按收费标准确定,无收费标准的由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网上公开询价后确定。
6、符合上述第3及第4条规定的备案项目费用的确定下浮率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同类项目的最低下浮率。
二、简易招标程序
1、上述各限额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并确定最高限价,其中施工类项目的最高限价按预算价下浮5%计取;技术咨询类项目的最高限价按预算价下浮20%计取。
2、业主单位将项目简易招标申请报告、项目预算和项目最高限价等资料汇总上报至局招标办,其中申请报告中应明确建议投标人资格条件和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3、投标下浮率的确定。施工类按下浮6%一10%有效范围内进行报价;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按下浮10%一15%有效范围内进行报价。
4、局招标办在收到业主单位相关资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简易招标申请资料审核。审核完后二个工作日内在兰溪水务网(http://lxnews.zjol.com.cn/lxnews/swj/index.shtml)及兰溪市政府网站首页下部部门专题“市水务局”通知公告)上同时发布水利项目简易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日历天),公告中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工期、开标时间(公告结束后第一天)、开标地点、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投标资料清单和评标办法等信息。
5、参与我局限额以下水利工程建设及技术咨询类项目简易招投标的投标单位为在我局招标办完成备案的省内外单位,已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视同备案。
6、参加开标人员包括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代表、局招标办代表、业主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开标过程全程录像。
7、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书的投标单位或开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局招标办将重新公告招标;第二次招标仍少于3家的,由项目业主单位从第二次有效投标的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作为施工单位或服务单位;第二次招标没有单位参与投标的,由项目业主单位分析原因,调整招标方案后重新招标,并将相关资料送局招标办和派驻纪检组备案。
8、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书的投标单位3家以上的,局招标办工作人员按递交投标书先后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编号。开标进入资信审核程序后,由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局招标办代表和业主单位代表按照招标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和人员要求等进行资信审核:
(1)工程建设类施工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可不提供);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需提供C类证书及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业主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技术咨询服务类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可不提供);业主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信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进入商务评审。
9、施工类项目投标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单位代表在有效让利率范围内抽取1个下浮率整数(整数数字为6-10),如抽取整数数字为10,则不再抽取小数数字;由局招标办代表随机抽取一个投标单位编号,由该投标单位代表抽取1个下浮率小数数字(小数数字为0-9)。各投标单位报价与随机抽取的下浮率最接近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若存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与抽取的下浮率正负幅度相同的情形,则确定下浮率大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单位;若存在多个投标报价与抽取的下浮率同样接近且下浮率相等,则确定报价金额小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单位;若存在多个投标报价同样接近且下浮率相等,报价金额也相等,则抽签确定拟中标单位。
10、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报价低于平均价的X%作无效标处理。X%的确定流程:由业主单位代表在有效让利率范围内抽取1个下浮率整数(整数数字为10-15),如抽取整数数字为15,则不再抽取小数数字;由局招标办代表随机抽取一个有效投标单位编号,由该有效投标单位代表抽取1个下浮率小数数字(小数数字为0-9)。各投标单位报价低于与随机抽取的下浮率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其他有效报价中与随机抽取的下浮率最接近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若存在多个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相等、报价金额也相等,则抽签确定拟中标单位
三、备案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限额以下水利工程建设及服务类项目完成相关简易招投标程序后,由业主单位将招投标备案资料整理成册报送至局招标办,一式三份(具体备案资料见附表),再由局招标办统一将备案资料报送至市发改局备案。
四、本《实施方案》由局招标办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资 料 清 单
序号 |
内 容 |
备 注 |
1 |
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的预算书、 业主单位确定的最高限价 |
业主提供 |
2 |
项目简易招标申请报告 |
业主提供 |
3 |
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提供 |
4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提供 |
5 |
受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可不提供);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C类证书(技术咨询服务类投标人无需提供)及助工以上职称证书 |
投标人提供 |
6 |
中标通知书 |
局招标办 |
7 |
施工合同 |
业主提供 |
8 |
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