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土保持管理站接到热心市民举报,兰江街道内某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水保站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土石方开挖,该项目的其他开工手续均已办理,唯独没有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告知书,并详细地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下达告知书的第二天,建设单位就到我站办结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惩治只是手段,更重要的是预防。我站在整改的同时,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从强化市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着手,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引导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普通群众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工作氛围。
下阶段,我站将针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特别是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线索,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重点对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未验先投)及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到河岸等,不依法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行为进行执法,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