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太湖流域管理局周宏伟带队来兰开展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检查工作,省水资源水电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欣、金华市水利局党委委员曹智冲、局长潘丽芳、局党委委员方继清陪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内页资料、取水计划下达、取水计量监控、水资源费缴纳、水电站(水库)下泄流量等,检查对象有兰溪市东风水库管理处、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诸葛镇洪垅水厂、浙江兰溪永鑫火腿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检查,我市在这些方面做的相对较好,检查组表示满意。
据统计,我市自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以来,已补办取水许可的有3家(3个取水工程设施),已完成水资源论证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有6家(6个取水工程设施),经过现场调查后督促办理取水许可的有21家(23个取水工程设施),已拆除违法取水工程(设施)的有11家(11个取水工程设施),准备拆除违法取水工程(设施)的有11家(12个取水工程设施)。另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保留的取水工程(设施)有21家(22个取水工程设施),雨水收集回用设施1个,共计74家取水单位(78个取水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