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行动
汇聚爱心,抗击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防控工作,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兰溪市开通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兰溪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捐款、通用物资,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二、捐赠方式
1、捐款
账户名:兰溪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
账号:90201001262241000440
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捐赠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紧缺试剂、药品、防护设备、耗材(口罩需求量最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3、联系人
徐卫华(市红十字会) 电话:13858983657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物资原则上由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兰溪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兰溪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