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兰溪要闻

兰溪出台村居小微权力规矩23例

“一对一”指导清廉村居建设

2019/09/08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杨一之 通讯员 李灵芝) “老滕,你的低保申请上级审批通过了,等公示结束,国家会按月发放低保救助金。”近日,作为困难户的联系党员,兰溪市游埠镇滕家圩村的滕柏富一早就到老人滕永生家里,给他带去低保办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今年6月,滕家圩村制定了《低保申请办理规矩》,规定在困难户申请低保救助过程中,由联系党员提供全程服务,由村两委进行代办。规矩实行3个月来,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类似的规矩,在兰溪远不止滕家圩村一例。
  今年以来,兰溪市纪委监委在基层治理实践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对16个乡镇(街道)的23个清廉村居样本村的小微权力规矩进行总结提炼,编撰出台《清廉村居建设村居小微权力规矩23例》,推动村居小微权力公开高效运行。
  《规矩23例》主要分为议事规则、管理监督、项目建管、资金管理、用人用工、惠民服务、村风民风等七大类,通过“四个化”实现村居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四个化”即上级政策的精细化,如议事规则类规矩对定期议事、谁来议事、公开议事等作了规范,有效破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村规民约的具体化,如村风民风类规矩对红白喜事操办、邻里矛盾化解等作了规范,有效破解操作落地难问题;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化,如管理监督类、项目监管类、资金管理类、用人用工类规矩对用权、用钱、用人、监督作了规范,破解约束不到位问题;抓好惠民服务的公开化,如惠民服务类规矩对走访慰问、农户建房、低保申请、失地农民保险等作了规范,有效破解群众不知情、监督难问题。
  避免大而全,但求小而精。翻开《规矩23例》,每一例规矩都是对村级事务某个方面的具体规范,语言简单,事项明晰,流程规范,使群众办事心中有数、村干部做事心中有谱。云山街道蒋里村的规矩中,对1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程序、监督人员设置、监督条目进行了明确;黄店镇黄店村的规矩中,对村级误工情况“一月一公开”细化到用工日期、姓名、时长和价格等具体内容。
  从下而上提炼,从上而下推广。“每一例都是基层实践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是基层智慧的结晶。”谈起规矩的由来,《规矩23例》编撰工作负责人、兰溪市监委委员徐冰说,所选的23例规矩,有的是在村级治理实践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而成的,有的是应群众呼声强烈要通过规矩进行约束的,有的是在巡察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需通过规矩进行明确的,有的是面上对某项工作进行规范需由村级运用规矩进行率先探索的,内容均来自基层,并为其他村提供借鉴。
  “村居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规矩23例》在激发村居活力、堵住监管漏洞、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进行了有力探索。”兰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兰溪将一如既往、因地制宜制定既符合实际又特点鲜明的小微权力规矩,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为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编辑:何亚彬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
举报电话:0579-88899327、13967909866;举报邮箱:3786580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