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黄丽美)在没有任何审批文件的情况下,随意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对市容市貌造成破坏,且不规范的施工还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近日,兰溪市区金澜路上发生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件,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开出4000元罚单。
当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兰江街道金澜路四季澜庭小区西侧时,发现有人正在该处挖掘人行道。
在现场,执法队员看到8名施工人员正使用铁锹、电锤、空压机等工具挖掘道路。
人行道的地面被凿开一道长长的沟,而被挖出来的泥块和碎石块被随意堆放在路边,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经现场勘察,被挖掘的区域长94.3米,宽0.5米,占地面积47.15平方米。
经调查,当事人准备在附近安装通信电缆,现场施工负责人提供的审批位置在西山路、金角路,与实际挖掘位置不符。执法队员当即向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刻停止挖掘行为,并前往兰江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鉴于当事人事后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并主动消除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所产生的影响,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该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处道路已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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