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民祝先生来电咨询:他原先有一辆汽车,后转让给他人,但车牌还在自己手里没有办理注销,估计已有一年多时间。他想了解一下,如果他再次购车,能否使用原车牌?
兰溪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规定,从今年的6月1日起,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购车就可保留原车牌。
记者 叶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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