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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潮评 | 精准扶贫要盯紧“特殊少数”

2019/05/06 来源:
作者:童平

  “虽然我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但并不意味着省内扶贫攻坚工作就可以‘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了。”5月5日上午召开的省委常委会提出,要认真查摆省内扶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弱项,明确责任、精准施策,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成色和质量。而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需要我们盯紧“特殊少数”,真正把精准扶贫落细落实到位。

  沿海发达地方的贫困户多是一些因残、因病的人。在我们身边,也依然有少数人徘徊在“贫困线”上。比如,某地村民老李患癌症去世时只有52岁,他的离世使得家中剩下4口人,背负10多万元债务。70多岁的父母,年弱体衰,务农的收入有限。30岁的儿子尚未成家,平时打些零工,收入较低。而为照顾老李,妻子已经一年没有工作。因为有两个劳动力,他家又无法纳入低保范围,只能在年底获得十分有限的“临时救助”。与老李类似的家庭,因为先天性因残、后天性因病而致贫,成为我们身边的“特殊少数”。这些“特殊少数”按年度收入数据“看”,确实已经“脱贫”,但家庭总资产却往往是“负数”,因此极易被人忽视。据报道,因病致贫返贫依然是我国居民所有致贫的首要因素。而在所有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中,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员中因病致贫、患慢性病、患大病、因残致贫的占到80%。由是言之,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不能掉队”,我们就不能忘记这些“特殊少数”。

  这些“特殊少数”有这样那样“特殊困难”,更需要党委政府和社会“特殊的爱”。他们家庭成员虽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致富能力弱、经济基础差,有的是靠一个人打工养活全家;他们收入“有限”,因缺少技能,工资收入偏低,却又高于低保标准,因此难以享受低保保障。这样的家庭,“抵御贫困”的能力不足,遇到家人生病、子女上学这样“要钱”的事,往往难以承受生活之重,极易“返贫”,需要举债度日,甚至重新陷入贫困之中。农村的脱贫攻坚,目标是实现“全面脱贫”,要杜绝有人掉队,也需防止“有人返贫”。从政策供给的层面给这类“特殊少数”提供帮扶,帮他们脱贫、助他们致富,解决其后顾之忧,是党委政府庄严承诺和神圣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弱有所扶”,进一步拓展了我国民生保障的内涵。以桐乡为例,近年来,该市从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新办法,到各镇(街道)配备1名社会救助专职社工;从实施大病救助,到倡导日行一善……凝聚社会资源,汇聚爱的正能量,特别是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有效地拓展了社会救助的力度、宽度和深度,让“特殊少数”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让“特殊少数”脱贫,贵在精准,我们带着深情和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细节做起、从小处做好,给“特殊少数”送去“特殊的爱”。扶贫先扶志、脱贫强精神,及时了解“特殊少数”的难处、需求和愿望,主动交流沟通,拨开思想迷雾,给予精神激励,加强创业引导,强化就业培训,做他们坚强后盾,从而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唯有如此,才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一个不能掉队。

编辑:潘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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