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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妻子不幸患上“克罗恩病” 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该如何办理?

2019/03/26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叶旭萍)“克罗恩病”是一种原因不明的免疫性疾病,在我国发病率很低。目前,治疗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治疗的费用也相当高。“医生说这种病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之后,才能办理报销,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办?”近日,兰溪市赤溪街道叶先生给本报小叶工作室打来电话,声音急切。

  患病的是叶先生的妻子,今年46岁。2014年,因身体不适在金华广福医院被确诊患有“克罗恩病”。多年来,叶先生妻子一直服用进口药物进行治疗。但是,自今年2月份起,叶先生妻子病情不断加重,在金华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说,他妻子的病情不容乐观,需要注射一种名为“类克”进口针剂才能更好地控制病情。不过,这种进口针剂价格高昂,一针就需要4900元。叶先生说,这种针剂根据患者体重进行注射,尽管他妻子体重不足50公斤,但第一个月就需要注射9针,巨额的医药费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叶先生告诉记者,他妻子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外,还同时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医生告诉他,国家对这种罕见病有相关的报销补助政策,只要出具一份证明,这种进口针剂就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一部分。这些年,妻子除了忍受病痛的折磨,家里也已经负债累累。医生的话,重新燃起了他的希望。“不知具体手续如何办理?到哪里去办?”电话中,叶先生向记者求助,他说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只记得需要一份证明,但这份证明叫什么,他一时想不起来。

  针对叶先生的问题,兰溪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解答。“这应该是《特治特药备案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叫“类克”的针剂是治疗“克罗恩病”的特效药,目前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药品,按照现行的报销政策,在经过医疗保障局备案审核后,可按报销比例予以报销。

  患者或家属需在治疗的医疗机构填写《特治特药备案登记表》,再前往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备案,符合用药范围和条件的,可予以报销。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在就诊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报销;门诊治疗的,需要前往窗口报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同样也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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